信豐冠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工業(yè)園偉邦路,法定**人為汪學斌,成立于2007年04月09日,注冊資本壹仟萬元整,營業(yè)執(zhí)照經營范圍為工業(yè)甲醛、尿醛樹脂膠生產、銷售(憑許可證經營)等。 信豐冠美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07月23日取得了《安全生產許可證》,許可證編號:(贛)WH安許證字[2008]0500號,許可范圍為工業(yè)甲醛溶液(60kt/a),**期2020年08月06日至2023年08月05日。該公司2022年8月30日取得了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,證書編號:贛AQBWⅡ[2022]015,**期至2025年8月。該公司現(xiàn)有員工23人,其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。 根據《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產業(yè)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(qū)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實施方案》(贛安辦字〔2021〕86 號)要求,為提升生產本質安全,減少重大危險源,信豐冠美化工有限公司對貯罐區(qū)進行了調整,停用1臺甲醇儲罐和1臺甲醇計量罐,2臺甲醇儲罐變更為2臺甲醛儲罐。信豐冠美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東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對60kt/a工業(yè)甲醛項目出具了在役化工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及整改設計文本和圖紙(2022年12月),取得了贛州市應急管理局出具的審查意見,并對貯罐區(qū)進行了整改。貯罐區(qū)整改完成后,經辨識,信豐冠美化工有限公司生產、儲存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。信豐冠美化工有限公司向信豐縣應急管理局申請了重大危險源核銷,2023年2月2日取得了核銷登記表,核銷編號為HX贛360722[2023]001。 信豐冠美化工有限公司年產60kt工業(yè)甲醛溶液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的原輔材料為甲醇和銀觸媒(催化劑),氮封需要使用氮氣,副反應產物為氫氣,產品為甲醛溶液。根據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,該項目涉及的甲醇、氮氣[壓縮的]、氫氣、甲醛和甲醛溶液屬于危險化學品。經辨識,甲醇和氫氣屬于重點監(jiān)管的危險化學品,甲醛屬于高毒物品,甲醇屬于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,不涉及監(jiān)控化學品、易制毒化學品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化學品,生產、儲存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,涉及的氧化反應屬于重點監(jiān)管的危險化工工藝。根據《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》、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和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(yè)安全生產許可實施辦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該項目甲醛溶液屬于危險化學品,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。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及物料的理化特性可知,該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火災與爆炸、中毒與窒息、觸電、機械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。 該公司自2020年07月23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以來,生產運行正常,未發(fā)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。 |